南昌市办理护照和港澳个人游签注实行属地管理
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5月14日开始,我市居民办理护照、港澳个人游实行属地管理。今后凡东湖、西湖、青山湖、青云谱区、高新开发区、进贤县(不办理港澳个人游业务)居民办理护照和港澳个人游签注都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尚未开通办理护照、港澳个人游业务的县区居民,可直接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护照和港澳个人游签注。
护照换发工作也按照上述说明的属地管理原则办理。
原文:http://www.ncga.gov.cn/shownews.asp?id=406 |